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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留学生 第六节 篝火之夜的噩梦

时间往前倒退五年,一个名叫约翰斯顿的暴徒挥舞着手枪,威胁其他人协助绞死一位刚刚被抓住的华人“阿文”,他说:“上帝诅咒他,就算你们不弄死他,我照旧会毙了他。”

阿文到底姓什么,就连方三才、朱正方他们询问华人的时候也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了,他们只记得那是个腼腆的年轻人跟着广东同乡来美国淘金的,但是那夜,他死了,凶手姓约翰斯顿。

时间往前倒退八天,二十六日凌晨两点,一伙筹划许久的白人在这个深夜,提着木桶静悄悄的摸进了唐人街,石油或是煤油被他们倾倒在木质房屋的墙壁上,在火海燃烧之前还有这样一段对话。

“把这烧了那我们的钱怎么办?”

“白痴!那些中国人把钱得比命还重,我们只要守住这条主街的出入口处,当他们抱着财产逃命出来的时候,一支枪就能搞定,哦,对了,别忘了在那边把绞刑架准备好,我们可是文明人,代表上帝做出惩罚就一定要有个样子!”

前者恍然大悟,拿着火柴转身就离开了。

后者,点上一支自制的烟卷,“嘿嘿,上次是你们好运,大半年的牢狱之灾我可从来忘不了!而且,要是没有你们这些杂碎,石油公司招工的时候,白人的机会可就更多了!上次那什么人事部主任?朱正方?黄皮猴子!”

“哼哼,不要我?白人招够了?一视同仁?没有这些黄皮猪你们还同仁个屁!”

他的姓氏叫约翰斯顿,这个时候,他整理了自己的左轮,慢悠悠等在巷口,身边有十多个伙伴,他们笑嘻嘻的眼睛里充满了期待,因为从此之后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把自己的机会夺走了,再没有低廉的工人可以和自己竞争,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眼睛睁大些,别放走了出来的家伙,挑那些怀里抱着包裹的人打!只要我们坚持二十分钟,嘿嘿,其他醒过来的白人也就会加入我们的队伍,上次是五百人,这次就是一千人,两千人,哈哈,和五年前一样,我们丰收之后去威尔东酒吧把酒言欢,哪些人杀的猪猡最多!”

约翰斯顿轻轻笑笑,事已至此,燃油就位,什么也阻挡不了自己了,他终于放开了声音,毫无顾忌的宣言。

队伍里一个十六七岁的半大孩子有些紧张,他碰了碰身边的男子,“大胡子,我记得黑水保安离着很近啊,他们会不会来帮助华人?我们都知道里边可有几个华人保安的,他们很厉害。”

“小唐尼,只管跟着你山姆大叔开枪就行,我临时把你拉过来就是要让你长长见识,别害怕!你以为我们没想到这些吗?悄悄告诉你,乔治?嘉德知道吧?他可是洛杉矶警察,他现在就在离这不远的妓院里玩耍呢,嘿嘿,他会帮咱们注意的,和那些什么保安相比,他才是洛杉矶真正的警察!”

唐尼听后握了握枪,咽口口水,眨眨眼直直的着不远处的巷口。

没有两分钟,一,二,三,四…至少十多处着火点在三分钟内,前前后后,一个接着一个亮了起来,从巷子里奔出十多个白人,笑嘻嘻的说道:“任务完成!”

一分钟后,惨叫声,惊呼声四起,他们都是亡命者!

风借火势,越来越大,火光照耀了半个天空,一英里外的一处私人营地行动起来,一个又一个睡梦中的保安在指挥官的带领下全副武装向着那边而前进,队伍中有白人也有黑人,更有黄皮肤的同伴…

临近一处住宅区,方三才、赵有福、史锦镛被人们的呼喊声惊醒,方三才出去了,赵有福也出去了,临走时他们告诫男孩:“在这里待好,不要给任何人开门,也不要出去!”

吵闹声越来越响,枪击声和玻璃破碎的声音混杂着人们的尖叫传的越来越远,从阳台去,大半个城市都陷入了混乱,通红的光芒从南太平洋火车站那边照耀着城市上空,在远处一支支火把好似长龙向着那边汇聚。

这座在附近区域拥有最好视野的别墅现在却成了史锦镛的催命符!

火光和浓烟,他握紧了衣服兜里一只用干草编成的蚂蚱,自从离开家乡多少年没有见过这种小东西了?这小小的玩具是前些天去唐人街时刘大伯送给我的。

嘴里似乎还能感触到甜丝丝的味道,吹糖人的张家大叔怎么样了?他为什么要把那糖人硬塞到我的手里?就因为他的孙子摔倒,我扶一把吗?那孩子怎么样了?

……

噪杂的声音越来越近,他忽然发现,不远处的一栋房子被人围住了,没有两分钟,女人的尖叫声划破这片似乎还算静谧的小区!

“那是石大叔的家,听方先生说石大叔是炼油厂的唐人里最厉害的一个,现在他已经是一组工人的负责人了。”

“他们不都是石油公司的工人吗?那些人到底干了什么?”

史锦镛的脑袋里越来越混乱,他不是傻子,西部的排华事件早有耳闻,但是,当事情发生到自己身边的这一刻,他依然慌了手脚。

赵有福!方三才!江平!

“找到他们,让他们赶紧回来救石大叔他们!”

想到就干,冲动本就是史锦镛鲜明的个性特征,他浑然忘记了这个小区本就有保安,本就是时刻处于安全监管的地区,趁乱而起的暴民们压根张狂不了多久。

当他下楼之后才恍然,外边早已不是自己熟悉的洛杉矶了,然而这时距离火灾发生才仅仅半个小时,他想小心翼翼的往唐人街靠近,想小心翼翼的避开搜寻华人住屋的暴徒们!

但是,当人们发现他的黄皮肤黑眼睛,蒙古人种特有的扁平脸型时,一切都成定局!

有人认出了,这个在方先生家居住了几个月的年轻小子,方先生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啊,他们动摇了,接着不知是谁大喊一声!

“方三才那家伙有什么本事做我们的上司?黄皮肤吗?就算他在我们一样要打!”

迎面一只硕大的拳头,接着一群人就团团围住了他!……

“我以为我就要死了!”

史锦镛轻轻的说道,“可是我没死,我只是受了伤,咳咳。听他们说是保安对天开枪制止了那些疯子!咳咳。”

“阿昌!虽然当时我已经没了辫子,但我依然是黄色的面孔,依然是黑色的头发,之前你让方大哥问我,问我还认不认自己是中国人,我不理解,但是现在我懂了,我真的懂了,即使我信了耶稣,即使我和他们能交上朋友,即使我接收了他们为人处世的精神,我依然是个中国人,现在不光在他们的眼里,也在我的心上!”

史锦镛轻轻翻个身,“阿昌,你先回去吧,回去歇歇,今天你也才而已,何况这也不是舍松该来的地方,别吓着她。我就受了些伤,很快就会好起来的,咳咳。”

他的脸色带着庆幸和释然的笑容,脸上的青紫伤痕让杨彦昌动了动嘴唇,他知道方三才他们还没有告诉史锦镛,他的脚已经废掉的现实。

到赵有福对自己点了点头,他拉着一旁流着眼泪的山川默默的转身离开,出了这间狭小的病房,走廊两侧是一张又一张的铺盖,上边躺满了呻吟的伤患,个别烧焦的皮肤裸露在空气里,杨彦昌似乎还能闻见一丝丝肉香。

匆匆的离开这座小小的医院,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后悔坚持来这个医院,当然,他也难以想象在华人聚居地更多找不到病床的伤者都受着什么样的折磨!脑海里那些随着方三才、史锦镛他们的讲解慢慢丰富起来的画面却永远的扎下了根!

挥之不去,他知道自己永远也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