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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我挖野菜,老娘用野菜砸死他 第164章 陆之琛荣升为陆司令

沈红兵在洋楼里看了一圈,这房子是真大,只是所有的金银珠宝全都没有了,他猜测应该是被哪个领导部门给没收了。

女儿死了也没几个月,这栋楼房里也没有什么发霉的味道,就连灰尘也没有,看样子和家里有人一样。

“爸爸,你要住下来陪我吗”

沈红兵听到沈丹凤的话,一下脸色惨白。

他是不是昨天晚上没睡好,怎么耳朵里居然听到了死去女儿的声音。

死状凄惨的女儿一下显形在他的面前,他不知道只有命不长久的人才能看到沈丹凤。

“丹凤”他害怕的嘴都合不上,女儿胸口一个大洞肯定死的时候很疼。

沈丹凤不声不响的看着沈红兵,那个眼神极是渗人,好像在说留下来吧,陪着她。

“我带了你阿姨一起来这里,我去叫你阿姨来见见你。”

男人的额头出了冷汗,他看到沈佳雪脸上的肉都没了,只有一个骷髅头,两只眼洞依旧深深的看着他。

“陈芳芳,我们快走!”

他将床上睡着的陈芳芳一把手拉起就跑,跑着跑着,他发觉了不对劲,那只手在他手心里变成了骨头。

“爸爸,那个阿姨已经死了,她就在院子外,你也来陪我吧!”

沈红兵绝望的看着女儿将她的白骨之心伸进了他的胸口,一颗硕大的心脏被掏了出来。

“孽女!”

他嘴里吐出这一句话,人就重重倒了下去,他的身体被六个女佣分食之。

沈佳雪拿起那颗心脏,张开鬼嘴一口将他吞了下去。

沈红兵和陈芳芳两人无声无息的消失了,陈芳芳的家人报了案,却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她乡下的女儿常青青今年已经十岁了,一直收不到母亲给打过来的生活费,也没有母亲的消息,她一路乞讨着来到了苏城。

想要凭自己的能力在苏城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陈芳芳,妈妈你在哪

苏城军区这天迎来了新的司令员,还是大家的熟人。

陆之琛作为最年轻的司令员轻松在苏城上位,这里有他熟悉的战友,他精神焕发的出现在了司令部,将大家都吓了一跳。

今年三十五岁的陆之琛看上去依旧像一个小伙子,外表看上去只有25岁左右,雷老虎成为了副司令员。

“你小子还不结婚,我女儿都要8岁了,我看你找个时间找苏晓玉告白吧,她这么些年也没看到她有嫁人。”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调到苏城来,上面是要我回京的。”陆之琛白了雷老虎一眼。

“抓住机会,我看那个宋初五和田恺一直也没结婚,说是把苏晓玉当成妹妹,这两人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宋初五现在是一团团长,田恺是二团团长,这两个男人不结婚不生子,不知道有多少军中姑娘垂涎三尺,可他们就是不乖乖就范。

苏晓玉则是高岭之花,队里痴迷她的人一大把,可是没有人有能力摘下她。

雷老虎的劝说提醒了陆之琛,苏晓玉今天的会议没来参加,特种后今年的选拔大赛后天就要开始比赛了,她得安排好所有事宜。

如今的苏晓玉是特种兵总队长事务繁忙,今年的全军大选拔,和往年一样只有十个名额,男女不限。

全军几十万的战士,大家都为了今年的选拔赛而激动。

“之琛啊,这司令住的房子可真大,就我们娘俩和老黑有点空荡荡的。”徐月如年纪大了,今年也已经七十多了,她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早点喝到儿媳妇茶。

“我晚上做几个菜,你让晓玉过来吃饭,就说我想她了。”她着急的说道,今天晚上看到苏晓玉她可以直接点拨她这个傻姑娘了,怎么能一直忙于事业,而不成婚。

“我先去和她碰个头吧!”陆之琛到现在都没见上她人,她就让曹征过来替她出席了一下会议。

“今年必须将苏晓玉同志给娶回家,不然过了年你搬出去住,这个家没有你的位置了。”徐月如不耐烦的说道,她的耐心已经就要殆尽了。

“妈,你真是娶不到媳妇连儿子都不要了。”陆之琛拿起沙发的上衣服,他换了一身便装,穿着军装太打眼了。

“臭小子,今天晚上不回家也没事。”徐月如喜悦看着儿子出门找儿媳妇,别提有多高兴了。

陆之琛穿着黑西裤和白衬衫,头发梳成了一个大背头,外面穿了一个黑色的风衣外套,配上了一辆酷帅的军用摩托车,车子后座有一大束用油纸包着的玫瑰花。

长长的大长腿一迈开脚步,就显得高大有型又帅气。

隔壁政委的屋子,今天也来了一对新的住户,他们是和陆之琛同时进到苏城军区的。

林晶晶在自己家门口看到陆司令这么帅气的出门,以为他是想要去隔壁她家。

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连忙走进屋里客厅,林晶晶的父亲新上任的政委林少秋看到女儿一直在大门口望着什么东西,现在一脸娇羞的回到家里客厅端坐着。

“怎么不在大门口看着了是不是有谁要到我们家里来”

父亲的话,让林晶晶的脸更加红了,“陆之琛同志朝我们家这个方向走来了,我看他车子后座还有着一束玫瑰花。他怎么如此浪漫啊!”

这小女孩一脸娇羞的样子,让郑咏梅看了好笑不已。

“我爸和你在广东的时候,追求你的男人们一大把,你一个都看不上,到了这苏城,你就陆之琛一见钟情了。我的女儿眼光真高!”

林晶晶满脸通红、眼神游离,心虚的说道:“妈,你说什么呢我和陆之琛八字还没一撇呢”

林少秋仔细欣赏着女儿的外貌,她的身材极好,个子也高,五官精致的就像一幅优美的山水画,我见犹怜的样子,最是能惹得男人怜惜了。

女儿现在青春洋溢,正是最美的年华,二十三岁的她还是苏城日报的记者,可以说是年轻有为。

谁要是娶上他的女儿,真是烧了十辈子高香,走运的很!

“晶晶,你和陆之琛的事如果能成,那对我们家也是一大助力。这苏城就是我们家的天下了!”

林少秋的算盘打的很好,郑咏梅架子很大的也坐在沙发上,陆之琛想要追求他们家女儿,他们是不会出门迎接的,这是自降身价。

他们等了半小时,连陆之琛的人影也没进来一下,只听到外面摩托车扬长而去的声音。

林晶晶连忙和父母追出去看,夜色黑暗一片,陆之琛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家三口脸色难看的进了家门,这陆之琛大晚上带着一束玫瑰花是要见什么人